工務局提醒 建物公安申報勿輕忽
【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2025/12/14

▲南市工務局提醒建築物公安申報勿輕忽,清查未改善或不合格者將於明年一月開罰。(記者李嘉祥攝)
營業場所與公寓大廈依規定每年或每二年須定期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臺南市工務局清查發現去年及今年逾期未申報及申報不合格待改善的場所有四五六家,已發出改善通知,若未依期限申報及改善,明年一月底前依建築法處六萬至卅萬元罰鍰。

工務局表示,近年火災傷事件頻傳,突顯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對營業場所防火管理認知的重要性,未定期申報掌握建築物安全性,等同於置場所於不可測風險環境,建築法規要求每年或每二年並需定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包括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包含安全梯、出入口、裝修等檢查等。

工務局指出,工務局將持續清查並通知申報,呼籲接獲改善通知的使用人、營業場所負責人或逾期未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者,有疑問或有改善困難可洽原委託辦理申報檢查機構或人員或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服務台,由駐點建築師及相關專業技師提供免費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