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县府积极招募居家托育人员推动准公共友善托育奖励 提升托育服务品质
【记者郑沾诚/花莲报导】 2025/05/23

花莲县长徐榛蔚感谢每位托育人员的奉献与努力,一同营造舒适友善的托育环境,给予每个家庭最坚强、温暖的力量,为减轻育儿爸妈的照顾负担(见图)。

花莲县政府用实际行动支持准公共居家托育人员(保母)及准公共托婴中心托育人员,於一一三年一月起办理「花莲县准公共友善托育奖励措施」,提供每月最高三,000元增额奖励金,一一三年已奖励约二九五位实际收托之托育人员;实际送托居家托育人员(保母)或准公共托婴中心并领取托育补助之儿童每月约七二0人。

根据花莲县托育相关数据显示,一一三年登记之居家托育人员(保母)约三六0人,其中万荣乡、光复乡、丰滨乡、卓溪乡及瑞穗乡皆无登记之居家托育人员(保母),显示中南区托育资源仍待积极布建;另花莲全县0至二岁幼儿约三五二0人,家外送托率仅23.13%,其中以居家托育保母为主要送托类型,惟部分具有准公共托育资格之人员尚未投入服务,反映托育人力资源尚未有效发挥。此外,安置业务保母及寄养家庭亦具托育功能,惟收托0至三岁幼儿人次偏少,主要因年幼儿童照顾需求高、负荷较重。为鼓励其加入托育服务行列,花莲县政府将其纳入一一四年「准公共友善托育奖励措施」对象,扩大托育人力网络。

为提升整体托育服务能量与照顾品质,鼓励更多具有托育服务资格者加入花莲县居家托育人员(保母),县府规划以下重点福利补助∶
一、收托奖励金∶每月依收托数补助二,000~四,000元。
二、 托育相关证照加给∶具托育相关证照并实际收托者,每月加给二,000元。
三、 准公共居家托育人员提升托育服务品质奖助∶每年一八,000元。
四、 健康检查补助∶四五00元(二年一次)+每年身心检查二,000元。
五、 责任保险∶每年补助二六四0元。
六、托育地装设监视录影设备补助∶一次性补助,最高八,000元。

花莲县政府期待透过各项实质补助与奖励,将有效强化托育人员执业诱因,促使更多专业人力投入,提升育儿服务可近性与品质,打造更安全、温暖、友善的托育支持网络,为本县幼儿健康成长奠定稳固基础,公私协力共同建构花莲友善育儿环境,打造「宜居永续,幸福花莲」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