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埤鄉長解職 屏東縣府派曾龍陽代理
▲屏東縣府派曾龍陽(右)代理新埤鄉長。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違反選罷法案,經最高法院法院判決確定,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解除其職務,並指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今(三十)日上午交接上任。
屏東縣府期許在曾龍陽帶領下,維持新埤鄉務運作,這也是曾龍陽繼代理長治鄉長之後的第二個代理的鄉鎮;另外,屏東縣府將依規定在三個月內,辦理新埤鄉長補選。
屏東縣府期許在曾龍陽帶領下,維持新埤鄉務運作,這也是曾龍陽繼代理長治鄉長之後的第二個代理的鄉鎮;另外,屏東縣府將依規定在三個月內,辦理新埤鄉長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