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1.5個月里長事務補助 今發放
高市府配合內政部去年修正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規定,已編妥一.五個月里長事務補助費經費,各區公所同步於今(十七)日發放予里長,以感謝里長在第一線為民服務,展現高市府作為里長服務鄉里後盾的決心。
高市府民政局今(十七)日說明,依內政部一一三年十二月四日函示,里長於一一三年一月卅一日以前已就職且至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發給一.五個月之事務補助費;除辭職、依法解職不得支領外,如為補選、停職或死亡者,則按在職比例發放;高雄市一一三年十位補選里長加發的事務補助費亦在今日入帳。
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里長是民眾與高市府間的橋樑,市政的推動需要里長通力合作,才能讓民眾知道市府的政策方向,也讓市府瞭解里鄰民眾的訴求與期待。里長配合市政協助推動防疫、防汛、防災等里公務,特別是去年颱風連續侵襲高雄,里長除要協助里民反映災情、儘快恢復正常生活,更率領志工投入災後復原工作,讓市容得以快速回復,是基層不可或缺的生力軍。
高市府民政局今(十七)日說明,依內政部一一三年十二月四日函示,里長於一一三年一月卅一日以前已就職且至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發給一.五個月之事務補助費;除辭職、依法解職不得支領外,如為補選、停職或死亡者,則按在職比例發放;高雄市一一三年十位補選里長加發的事務補助費亦在今日入帳。
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里長是民眾與高市府間的橋樑,市政的推動需要里長通力合作,才能讓民眾知道市府的政策方向,也讓市府瞭解里鄰民眾的訴求與期待。里長配合市政協助推動防疫、防汛、防災等里公務,特別是去年颱風連續侵襲高雄,里長除要協助里民反映災情、儘快恢復正常生活,更率領志工投入災後復原工作,讓市容得以快速回復,是基層不可或缺的生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