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租税优惠相关子办法 修正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租税优惠相关子办法修正,经济部与财政部昨(四)日会衔发布修正「中小企业研究发展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中小企业增雇员工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中小企业员工加薪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优化租税优惠措施之适用对象及范围、申请期限及程序等事项,以配合下一年度财政部营业所得申报作业期程。
本次四部子办法修正重点如下∶
一、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将「有限合夥」纳入中小企业适用范畴。
二、中小企业研究发展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放宽「有限合夥」为本措施适用对象,并将中小企业研究发展之「人才培训支出」列入投资抵减范围。
三、中小企业增雇员工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
(一)删除「经济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形」的启动门槛,删除「创立或增资扩展达一定投资额」的适用门槛。
(二)维持增雇二十四岁以下及增加纳入六十五岁以上本国籍基层员工为适用对象,且将逐年滚动调整基层员工薪资适用范畴(将配合劳动部公布之职类别薪资调查结果进行调整),并就其薪资费用得自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之减除率均适用二○○%。
(三)另鉴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公布之「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明定政府应推动部分时间工作模式,以建构友善就业环境,发挥高龄者的职场优势,爰子法开放增雇六十五岁以上部分工时员工亦得适用本项租税优惠。
(四)考量一○八年五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劳动基准法第九条明定派遣事业单位与派遣劳工订定之劳动契约,应为不定期契约,已适度改善派遣劳工过去较无稳定工作保障之情形,爰修正开放人力派遣服务业亦得适用本项租税优惠。
四、中小企业员工加薪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删除「经济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形」的启动门槛,并将营利事业所得额加成减除之比率率由一三○%提高至一七五%。此外,基层员工薪资适用范畴之认定,并将依前一年度劳动部「职类别薪资调查」结果每年公告调整。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案於今年八月七日总统公布,经济部配合相关条文之修正於十一月二十七日发布「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此次「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租税优惠相关子办法修正,经济部将偕同财政部加强对中小企业宣导,办理法规宣导说明会,协助业者了解如何申请适用类此租税优惠,期能促进中小企业增雇多元人才,提升薪资水准,厚植研发量能,以利中小企业因应升级转型所面临之各种挑战。
本次四部子办法修正重点如下∶
一、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将「有限合夥」纳入中小企业适用范畴。
二、中小企业研究发展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放宽「有限合夥」为本措施适用对象,并将中小企业研究发展之「人才培训支出」列入投资抵减范围。
三、中小企业增雇员工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
(一)删除「经济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形」的启动门槛,删除「创立或增资扩展达一定投资额」的适用门槛。
(二)维持增雇二十四岁以下及增加纳入六十五岁以上本国籍基层员工为适用对象,且将逐年滚动调整基层员工薪资适用范畴(将配合劳动部公布之职类别薪资调查结果进行调整),并就其薪资费用得自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之减除率均适用二○○%。
(三)另鉴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公布之「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明定政府应推动部分时间工作模式,以建构友善就业环境,发挥高龄者的职场优势,爰子法开放增雇六十五岁以上部分工时员工亦得适用本项租税优惠。
(四)考量一○八年五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劳动基准法第九条明定派遣事业单位与派遣劳工订定之劳动契约,应为不定期契约,已适度改善派遣劳工过去较无稳定工作保障之情形,爰修正开放人力派遣服务业亦得适用本项租税优惠。
四、中小企业员工加薪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删除「经济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形」的启动门槛,并将营利事业所得额加成减除之比率率由一三○%提高至一七五%。此外,基层员工薪资适用范畴之认定,并将依前一年度劳动部「职类别薪资调查」结果每年公告调整。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案於今年八月七日总统公布,经济部配合相关条文之修正於十一月二十七日发布「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此次「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租税优惠相关子办法修正,经济部将偕同财政部加强对中小企业宣导,办理法规宣导说明会,协助业者了解如何申请适用类此租税优惠,期能促进中小企业增雇多元人才,提升薪资水准,厚植研发量能,以利中小企业因应升级转型所面临之各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