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加签优质企业相互承认协议 迈合作历史性一大步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4/12/06

▲关务署提供
台加签署优质企业(AEO)相互承认协议,双方海关将给予对方AEO出口业者便捷通关等优惠措施。财政部关务署表示,该协议之签署代表双方海关建立相互合作的新里程碑,迈出历史性的一大步。

我国与加拿大「优质企业(AEO)相互承认协议」昨(五)日於台北举行之「第二十届台加经贸对话会议」中圆满完成签署仪式。由我国驻加代表处大使曾厚仁及加拿大驻台北贸易办事处代表Jim Nickel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并由我国经济部政务次长陈正祺、关务署副署长苏淑贞及加方重要官员到场观礼见证。

据统计,台湾为加拿大在亚洲之第六大贸易夥伴,近三年双边贸易总值平均逾五十亿美元,因此完成本协议签署,对促进台加经贸发展至为重要。关务署期待经由双方持续努力,拓展台加双方未来在其他方面之关务合作,全方位促进贸易便捷及国际供应链安全,创造更大合作效益。

关务署表示,台加双方达成AEO相互承认,我国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出口业者将直接受惠,经由互相承认验证结果,双方AEO出口业者可在台加两方均享便捷通关等优惠措施,不仅有利我国AEO业者输加货物快速通关,创造商品竞争利基,更有助业者後续物流管理,构建Just-in-Time与零库存的利基,并可达成整体供应链安全,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加方AEO业者输台货品亦然,进而促进台加双边贸易发展,缔造互惠双赢经贸荣景。

我国自九十八年十二月实施优质企业制度,截至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完成认证已达九五二家,包含四二一家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及五三一家一般优质企业,约占我进出口贸易总值之五○%,我国另已分别与美国、新加坡、以色列、韩国、澳大利亚、日本、印度、纽西兰及瓜地马拉完成签署AEO相互承认协议,加拿大系与我签署上开协议之第十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