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邮政与企业工会团体协约修约

▲中华邮政公司与中华邮政工会完成修正团体协约签署,劳资双方携手合作共创双赢。
中华邮政公司与企业工会完成团体协约修约的签约仪式,由董事长王国材与企业工会理事长林荣州代表签署,并邀请交通部主任秘书沈慧虹及劳动部主任秘书邹子廉莅临见证,彰显中华邮政积极推动友善职场文化,保障劳工权益,促进劳动团结理念。
董事长王国材表示,团体协约自106年11月28日签署迄今,期间共进行4次协商修正,历经充分沟通与协商,於去年12月就相关修正条文达成共识,并於本年3月28日奉交通部核定,修正後之团体协约更加完善员工福利与保障劳动权益。在面临业务转型与国际金融市场严峻挑战的关键时刻,有赖劳资双方凝聚共识、紧密合作,突破经营困境,强化组织韧性,让中华邮政永续经营,员工薪资福利获得保障。
中华邮政工会理事长林荣州表示,对於本次协约签署,是双方秉持互信、互谅、互利原则,历经多次真诚的沟通与协调才能够完成。团体协约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期盼未来能与公司携手打造一个更幸福、更有凝聚力的职场环境。
担任见证人的劳动部主任秘书邹子廉赞扬邮政公司提供全国性服务的精神,以及对劳工的照护。并对此次的协约修正条文优於法规部分表示支持,尤其是将职安保护法的精神纳入团体协约部分更令人佩服。
另一位见证人交通部主任秘书沈慧虹就邮政公司所提供之邮政各项服务,带给民众生活极高之便利性,同时也提供优质的服务,给与高度肯定与赞许,并以象徵邮局的「和平鸽」作为结语,期盼双方承载幸福和平,共同飞翔,带领邮政公司迎向更美好的未来。
中华邮政本次与企业工会签订团体协约,双方除维持原有的劳动条件与福利外,为提升同仁劳动条件并照顾员工福祉,共修正11条,新增1条,修正後条文共计51条,修正重点包括∶明定劳资争议协商期间,调动工会协商代表应与工会沟通协调;全勤奖金之发放规定,由原来按季核算核发,改为按月核算、按季核发;增订非依法不得终止职灾劳工劳动契约之规范;以及无偿提供办公处所、器具及通信、水电设备供工会办公使用。中华邮政将持续展现企业照顾员工的社会责任,打造幸福企业、奠基中华邮政永续经营,让劳资携手合作共创双赢。
董事长王国材表示,团体协约自106年11月28日签署迄今,期间共进行4次协商修正,历经充分沟通与协商,於去年12月就相关修正条文达成共识,并於本年3月28日奉交通部核定,修正後之团体协约更加完善员工福利与保障劳动权益。在面临业务转型与国际金融市场严峻挑战的关键时刻,有赖劳资双方凝聚共识、紧密合作,突破经营困境,强化组织韧性,让中华邮政永续经营,员工薪资福利获得保障。
中华邮政工会理事长林荣州表示,对於本次协约签署,是双方秉持互信、互谅、互利原则,历经多次真诚的沟通与协调才能够完成。团体协约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期盼未来能与公司携手打造一个更幸福、更有凝聚力的职场环境。
担任见证人的劳动部主任秘书邹子廉赞扬邮政公司提供全国性服务的精神,以及对劳工的照护。并对此次的协约修正条文优於法规部分表示支持,尤其是将职安保护法的精神纳入团体协约部分更令人佩服。
另一位见证人交通部主任秘书沈慧虹就邮政公司所提供之邮政各项服务,带给民众生活极高之便利性,同时也提供优质的服务,给与高度肯定与赞许,并以象徵邮局的「和平鸽」作为结语,期盼双方承载幸福和平,共同飞翔,带领邮政公司迎向更美好的未来。
中华邮政本次与企业工会签订团体协约,双方除维持原有的劳动条件与福利外,为提升同仁劳动条件并照顾员工福祉,共修正11条,新增1条,修正後条文共计51条,修正重点包括∶明定劳资争议协商期间,调动工会协商代表应与工会沟通协调;全勤奖金之发放规定,由原来按季核算核发,改为按月核算、按季核发;增订非依法不得终止职灾劳工劳动契约之规范;以及无偿提供办公处所、器具及通信、水电设备供工会办公使用。中华邮政将持续展现企业照顾员工的社会责任,打造幸福企业、奠基中华邮政永续经营,让劳资携手合作共创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