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ETC欠费即日起通知登记主要驾驶人
【记者周家仰/台北报导】 2025/05/09

▲高公局副局长彭焕儒於交通部召开记者会。(记者周家仰摄)
高速公路局副局长彭焕儒今(九)日於交通部召开记者会宣布,自本(五)月一日起已登记主要驾驶人车辆,ETC欠费会直接通知主要驾驶人,让使用者付费,车主不需再另外转请实际驾驶人缴纳。

高公局指出,目前汽车所有人与实际驾驶人可能因投保相关费用,财产使用管理或公司、法人或租赁车、靠行车等因素,致有可能为不同人,而ETC通行费如有欠费时,是以车主为对象通知,因此高公局配合交通部推动汽车主要驾驶人登记制度,针对通行费与衍生欠费罚单直接通知主要驾驶人。

高公局业务组科长吕理强表示,汽车所有人可利用以下管道申办主要驾驶人登记∶一、上监理服务网申请(https://www.mvdis.gov.tw/)。二、於网路下载「主要驾驶人申请书」,并黏贴汽车所有人身分证影本及主要驾驶人驾照影本,再至各公路监理机关服务台或采邮寄、传真予监理机关申请。如汽车主要驾驶人有异动时,请记得向监理机关办理异动登记,以确保汽车主要驾驶人登录资料正确性。

高公局呼吁用路人,多加利用便利环保的电子收费服务,透过申办eTag与银行信用卡自动储值缴纳通行费,除可享帐户足额通行费九折优惠,也避免衍生後续补缴、欠费罚单或遭移送强制执行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