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失业给付 劳动部总计付出112.5亿元
【记者李叔霖/台北报导】 2025/05/10

劳工遭遇非自愿离职时,就业保险提供失业给付、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等。劳动部劳动保险司司长陈美女九日表示,特别整理非自愿离职重点,让大家都能了解自身权益。此外,初次认定领取失业给付,一一三年八·八万人,平均一个月领取二·五万元,平均领取五个多月,去年政府总计给付一百一十二·五亿元。

根据统计资料,一一二年八·五万人,一一一年六·八万人,这一年领取人数比较少,推测跟劳动部实施「雇用安定计画」等因素有关。

陈美女指出,首先,申请失业给付及职业训练生活津贴最重要请领条件之一,失业劳工是否系因「非可预期」情事而遭遇「非自愿离职」。依《就业保险法》规定,所谓「非自愿离职」,包含因投保单位关厂、迁厂、休业、解散、破产宣告离职;或因《劳基法》第11条、第13条但书、第14条及第20条规定各款「情事」之一离职。

陈美女进一步指出,再来,即便不适用《劳基法》行业别,也有可能遭到非自愿离职。法定「非自愿离职」判断关键,不以劳工适用《劳基法》,以及该法所列上树规定离职事由为限。劳工如不适用《劳基法》,但其离职事由属於上述所列情事者。

劳动部举例指出,私立学校从事教学兼任教师不适用《劳基法》,学校若以学生减少、课务紧缩为由,与其终止劳动契约,像这种情况也是非自愿离职。

被保险人因为「定期契约」届满离职後,寻职一个月以上还未能就业,离职前一年内定期契约期间合计满六个月以上(不以同一投保单位为限),也视为非自愿离职,提醒劳工可持雇主开立离职证明文件,载明终止劳动契约原因,於离职退保後二年内,亲自向公立就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及申请失业认定。

倘若劳工取得离职证明文件有困难,或是雇主不愿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可以检附相关具体事证,比如Line对话等,迳洽公司所在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