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重启公地放领 宜兰大南澳80公顷将开放申请 陈金德要求8月底完备相关作业 以利後续放领

▲政院重启公地放领,宜兰大南澳八十公顷将开放申请,行政院政务委员陈金德要求八月底完备相关作业,以利後续放领。(记者董秀云翻摄)
行政院为兼顾国土复育与土地正义,决定以宜兰县苏澳镇朝阳里大南澳地区八十公顷台拓地,重启公地放领还地於民,此系行政院政务委员陈金德五月九日上午偕中央各部会官员至苏澳镇朝阳里朝阳社区发展协会,举办「台拓地公地放领说明会」,与会民众上百人,多数是年迈长者及承袭务农的第二代、第三代。长期号召「还我土地」陈情行动的朝阳里长李顺义表示,大南澳历史性一案,攸关三00、四00名农户的土地正义,感谢陈金德协助突破重重难关,让大南澳农民得以落地生根,重获归属感。陈金德并要求八月底完备相关作业,以利後续放领。
苏澳镇长李明哲指出,「迟来的土地正义」,原先以为争取许久没希望了,直至去年,陈金德多次率领部会官员亲临大南澳倾听民意,居民们才又燃起一丝希望。感谢总统赖清德及行政院长卓荣泰,愿以人民为念、还地於民、实践土地正义。
陈金德表示,当年因程序因素,审查未能完备,以至於公地放领案停摆,在他担任宜县代理县长期间就曾经办此案,深知案件时间久远、跨部会协调难度非常高,出任政委後,经一年多来密集跨部会议协调,终获成果,政院已於日前拍板,有条件开放大南澳台拓地公地放领案。
据简报资料指出,公地放领国有耕地计三九六笔,承租人次四二二笔,面积约八十公顷。财政部指非农牧用地、非耕地租约等不符规定情形、交通部指道路建设计画范围、农业部则指辖管农田水利设施,另宜兰县府指在都市计画范围、河川道路等公共使用不予放领。
陈金德於会中向民众说明,此次大南澳公地放领标的,全数为大南澳都市计画区以外农地,放领标准需符合民国九十二年已於内政部公地放领审议委员会审查过的案件。并以民国七十九年公告现值一坪四00元价格,有条件开放申请。需於民国六十五年九月以前,有租用农地、耕作事实,迄今租约未曾中断者,且於九十二年公地放领审议通过的个案。
朝阳里长李顺义表示,公地放领已经讲了几十年。大南澳先民当年到此垦荒、务农未能落地生根。随著日人战败离台,土地收归国有,先民及後辈只能以「向政府承租」方式,延续农地生产,租金一缴就是半世纪甚至更久。在停办十八年重启公地放领还地於民,这是大南澳历史性一案,让大南澳农民得以落地生根,重获归属感。
苏澳镇长李明哲指出,「迟来的土地正义」,原先以为争取许久没希望了,直至去年,陈金德多次率领部会官员亲临大南澳倾听民意,居民们才又燃起一丝希望。感谢总统赖清德及行政院长卓荣泰,愿以人民为念、还地於民、实践土地正义。
陈金德表示,当年因程序因素,审查未能完备,以至於公地放领案停摆,在他担任宜县代理县长期间就曾经办此案,深知案件时间久远、跨部会协调难度非常高,出任政委後,经一年多来密集跨部会议协调,终获成果,政院已於日前拍板,有条件开放大南澳台拓地公地放领案。
据简报资料指出,公地放领国有耕地计三九六笔,承租人次四二二笔,面积约八十公顷。财政部指非农牧用地、非耕地租约等不符规定情形、交通部指道路建设计画范围、农业部则指辖管农田水利设施,另宜兰县府指在都市计画范围、河川道路等公共使用不予放领。
陈金德於会中向民众说明,此次大南澳公地放领标的,全数为大南澳都市计画区以外农地,放领标准需符合民国九十二年已於内政部公地放领审议委员会审查过的案件。并以民国七十九年公告现值一坪四00元价格,有条件开放申请。需於民国六十五年九月以前,有租用农地、耕作事实,迄今租约未曾中断者,且於九十二年公地放领审议通过的个案。
朝阳里长李顺义表示,公地放领已经讲了几十年。大南澳先民当年到此垦荒、务农未能落地生根。随著日人战败离台,土地收归国有,先民及後辈只能以「向政府承租」方式,延续农地生产,租金一缴就是半世纪甚至更久。在停办十八年重启公地放领还地於民,这是大南澳历史性一案,让大南澳农民得以落地生根,重获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