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府胜诉将持续守护东岸停车场 大日公司请求确认优先定约权存在败诉
【记者王世明/基隆报导】 2025/05/17

基隆地方法院今(十六)日宣判大日公司请求确认优先定约权存在等事件败诉,法院未认可大日公司主张优先缔约权存在,显示市府不让大日公司优先续约为有理由。
基隆市政府办理「基隆市东岸立体停车场营运移转案」优先定约程序,系依据促参法、契约规定,并参依财政部「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案件优先定约作业指引」规定办理。

有关大日公司於一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提报优先定约申请後,仍未完成优先定约文件(资产清册未含商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明及未完成建物登记等),明显不符法令规定及优先定约资格,故其丧失优先定约资格依法有据。且查大日公司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向财务部提出第二次优先定约之履约争议调解案,业由财政部於一一三年一月八日通知不予受理。

另因大日公司前於一一三年七月及八月期间,受基隆地检署及廉政署搜索,後经基隆地检署对大日公司负责人及其员工提起公诉,亦显见其履约能力存有疑虑。

基隆市政府交通处表示,本次基隆地院判决原告(大日公司)败诉,也说明法院未认可大日公司主张优先缔约权存在,更显示基隆市政府不让大日公司优先续约,为有理由。有关基隆地院宣判本案诉讼结果,市府尊重法院判决,市府也当依法持续争取市民最大权益,避免市有财产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