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籲報關、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強化個資防護措施

▲關務署提供
關務署籲報關業、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等業者一同強化個資防護措施,若企業未落實個資保護,一旦發生個資外洩事件,不僅遭受罰款,流失企業自身營業秘密及消費者信賴,甚至可能危及企業存續,不容忽視。
該署昨(二十)日提醒業者,如發生個資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安全事故,應自發現事故時起算七十二小時內,檢附「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及紀錄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該署通報。
為協助所轄業者落實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並快速瞭解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一一四年最新修正草案趨勢,關務署近期舉辦二場次「一一四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報關業、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講習」,邀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許哲銘擔任講師。會中提示報關業、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規定重點,撰寫「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要點、發生個資安全事故時應採取之措施及通報方式。講習將採取實體與視訊並行方式,並舉辦有獎徵答,總共計一七四家業者、四四八人參與。
為利業者獲取講習重要資訊,關務署已將簡報上傳於官網(https://web.customs.gov.tw,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
該署昨(二十)日提醒業者,如發生個資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安全事故,應自發現事故時起算七十二小時內,檢附「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及紀錄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該署通報。
為協助所轄業者落實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並快速瞭解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一一四年最新修正草案趨勢,關務署近期舉辦二場次「一一四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報關業、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講習」,邀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許哲銘擔任講師。會中提示報關業、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規定重點,撰寫「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要點、發生個資安全事故時應採取之措施及通報方式。講習將採取實體與視訊並行方式,並舉辦有獎徵答,總共計一七四家業者、四四八人參與。
為利業者獲取講習重要資訊,關務署已將簡報上傳於官網(https://web.customs.gov.tw,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