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清祥∶大麻仍是政府列管二级毒品 勿以身试毒、触犯法网
【记者王先国 /台北报导】 2024/04/15

近年来,放宽大麻管制与否的议题引发诸多讨论,然而大众对於大麻普遍缺乏深入的认识,网路上亦充斥不实讯息误导民众。法务部调查局日前於法务部召开记者会,以「从国内大麻泛滥趋势谈认识大麻」为题,详细介绍国内大麻泛滥趋势、大麻的危害、各国对大麻的管制情形以及我国为何不开放大麻合法化之原因,期使民众能更深入了解大麻对人体健康及社会治安的危害,共同遏止国内大麻泛滥的趋势。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大麻现仍是政府列管的二级毒品,无论系大麻毒品或其产制品,在种植、制造、走私及施用均有泛滥之趋势,调查局及相关机关将持续强力查缉,也呼吁国人切勿以身试毒、触犯法网。

调查局指出,大麻是一种植物,内含六十五种以上特有生物硷成分,其中最主要两个成分为四氢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四氢大麻酚因会影响人体中枢神经,可能产生生理成瘾及相关精神疾病,《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将大麻及四氢大麻酚同时列为第二级毒品管制;大麻二酚则因影响人体中枢神经有限,并未列为毒品管制,国内可以专案方式做为药品使用。

依法务部调查局毒品专库统计数据,国内查获之大麻案件数从103年之403案一路成长至112年之1477案,缉获保管量更是从103年之59.80公斤大幅成长至112年之1117.73公斤。国内大麻除境外走私管道外,亦发现多起在国内非法栽种制造大麻之案件,仅法务部调查局最近三年就已破获大麻工厂十二座,其中更包括在偏远山区大量种植大麻之案件,显见国内大麻泛滥情形之严重。

目前有少部分国家全面开放人民使用大麻,国内有些民众及团体也因此提案建议政府能放宽对大麻的管制,例如有民间团体主张大麻合法化,曾於111年提案建议上修四氢大麻酚之容许值至三千ppm、比照国际公约管制大麻及将大麻从反毒宣导中移除等三个诉求。案经法务部召集成立之毒品审议委员会讨论,最後决议维持现行规定对大麻之零容忍政策,理由是∶四氢大麻酚现行管制标准为十ppm,如将容许值提高至三千ppm,等於提高三百倍浓度,对人体健康会产生很大影响。大麻二酚为医师处方用药,如经医师诊断有医疗需求,仍可依卫生福利部相关管理办法以专案方式进口。

许多研究均证实经常性吸食大麻者,有三倍机率高於常人发生思觉失调等精神疾病,对人体健康确有危害,故开放使用大麻可能衍生相关社会问题,对於国家长远发展显有不利影响。联合国「麻醉品单一公约」仅承认大麻具医疗用途,而非指大麻为无成瘾性或无危害性物质,该公约目前仍将大麻列管为 Schedule I 麻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