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公寓成立管委會最高補助6萬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2024/04/18

為鼓勵既有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台中市政府辦理一一三年度「台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補助金最高六萬元,即日起開始受理至七月三十一日止。凡依「台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辦法」施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後向中市各區公所完成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立報備(首次報備),使用執照申請日期在九十三年一月二日前,且未請領過該項補的公寓大廈,歡迎踴躍申請。

住宅處指出,今年度台中市將領先全國,採線上申辦,不必出門在家動動手指就能申請,只需簡單三步驟,線上註冊>上傳文件>審核撥款,不僅可節省民眾申辦時間與成本,還可及時查詢案件進度,歡迎有興趣的社區趕快到樂居管家一站式入口網上申請。審核結果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請留意信件及電子信箱收件情形。

住宅處表示,符合補助申請資格的公寓大廈,屋齡已逾二十年以上,領取補助可用於公共環境消毒、更新消防設備等共用設施,後續亦可申請「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等各項補助,可有效提升居住品質。若公寓大廈於成立管理委員會時窒礙難行,可向住宅處提出申請,將由專業團隊協助輔導成立管理委員會,歡迎符合資格社區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