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识系统让注销牌照现形踪 彰化监警联合取缔查缉注销号牌车辆
【记者方一成 彰化报导】 2024/04/18

▲彰化监理站利用先进的车牌辨识系统取缔无牌照行驶的注销车辆,让注销车辆无所遁形。(记者方一成摄)
彰化监理站与彰化县交通处所属停管单位及彰化县警察局交通队单位合作建立「注销号牌即时通报机制」跨机关合作大规模执行监警联合稽查,利用先进的「车牌辨识系统」取缔无牌照行驶的注销车辆,让注销车辆无所遁形!

彰化监理站黄建兴站长今(十八)日表示,车辆如经注销牌照,应尽速至公路监理机关缴回号牌不可再继续行驶。若车牌注销不再使用,应到监理机关办理报废,若还要继续使用,应验车後重新领牌,才能再行驶道路。切勿心存侥幸继续行驶或停放道路,若经查缉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及时制单举发,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三六00元以上一0八00元以下罚锾,汽车并当场移置保管及扣缴牌照;另「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六条已通过修法,汽、机车牌照,遭吊销或注销者,须满六个月,且经公路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後,始得再行请领牌照。

彰化监理站提醒车主,车辆被注销、吊销的原因不外乎是汽车不依期限参加定期检验或临时检验且逾期六个月以上、车主死亡後,继承人未於车主往生一年内至监理机关办理车辆继承过户、车主经处分吊扣汽车牌照,仍不依期限缴送汽车牌照,遭吊销其汽车牌照等等;倘若汽车牌照,经吊销或注销者,车辆均需经监理机关检验合格後,始得再行请领号牌及行照上路。车辆牌照已遭注销,请勿再行驶,彰化监理站、彰化县政府停管单位及彰化县警察局监警联合利用车牌辨识系统科技大执法查缉使用注销号牌,车主将受罚并禁止其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