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劳工局办职灾劳工重返职场补助说明会 鼓励雇主善用资源协助尽速复工
【记者李嘉祥/台南报导】 2024/04/19

▲南市劳工局办理职灾劳工重返职场补助说明会,邀所辖事业单位雇主及劳工,鼓励善用资源协助尽速复工。(记者李嘉祥摄)
为协助职灾劳工重返职场及提供社会复健、职能复健及职业重建等领域各项服务,台南市政府劳工局於民治市政中心南瀛大楼举办113年度「职灾劳工重返职场补助办法说明会」,邀所辖事业单位雇主及劳工朋友参加,鼓励善用政府资源,创造更完善的职场保障。

劳工局长王鑫基表示,《职业灾害劳工保险及保护法》自1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劳工保险条例的职灾保险及职灾劳工保护法整合,内容包含扩大强制纳保范围、受雇劳工到职日即为保险生效日、提高职灾保险各类给付金额、加强职灾预防与重建措施,使劳工灾後的生活有所依靠,雇主亦藉由定期缴纳少许保费,使职灾保险合理分摊雇主补偿责任。

王鑫基说,为协助职灾劳工尽早重返职场,雇主可提供必要的工作辅助设施,公司企业可申请「辅助设施补助」,且今年度「辅助设施补助」由去年度10万元增额至20万元,鼓励雇主多加利用;而雇用符合灾保法失能程度的劳工满六个月可申请「事业单位雇用职灾劳工补助」,最多可以申请12个月;另,发生职灾之劳工至认可的医疗机构参加职能复健,完训後可申请「职能复健津贴」,每日请领数额为549.4元,盼藉由相关补助促进劳资双方携手合作。若有职灾劳工重返职场补助相关问题可洽询劳工局。

王鑫基也指出,职灾劳工常因为生理伤病或心里问题导致工作能力下降,甚至复工後仍有受伤的风险,劳动权益也有受损之虞;职灾意外事故的预防,除事业单位应设法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也应提高劳工的工安意识,降低不安全的行为发生。

劳工局劳安福利科长吴素珍表示,为协助职灾劳工消除身心理创伤早日重返职场及维护劳动权益,除持续维持原有的鼓励补助方案,按职灾劳工实际参加复健次数核给每人每次交通费100元补助,也结合劳动部协助职业灾害劳工重返职场补助办法中的「辅助设施补助」、「雇用职业灾害劳工补助」、「职能复健津贴」三项补助,减少职灾劳工复健阶段经济压力,并补助雇主改善工作现场的设施设备,使重返职场的职灾劳工能胜任职务;另外也最多发给12个月的雇用补助鼓励雇主持续进用或聘雇职灾劳工,使其能顺利重返职场,发挥所长。

市长黄伟哲期待藉由劳工局原有交通费补助及协助职业灾害劳工重返职场补助办法的相关津贴与补助,协助职业灾害劳工尽早复工,降低职灾事故对劳工及对其家庭之风险,建构完善的职灾劳工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