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限即将到期!
【记者王志诚、周贞伶/新北报导】 2024/04/25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徵处二十五日表示,今(113)年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间末日为4月30日(星期二),尚未缴税之纳税人请记得如期缴纳。逾期缴纳者,每逾3日按应缴税额加徵1%滞纳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缴纳者,除加徵10%滞纳金外,将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该处贴心提醒,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动柜员机、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信用卡、电子支付帐户等方式缴税者,仅开放至缴纳期间届满後3日,即113年5月3日止,惟113年5月1日至5月3日缴纳者,虽不加徵滞纳金,仍属逾期缴纳案件。

该处进一步说明,纳税义务人如未收到或遗失缴款书,除可向该处申请补发税单外,亦可於113年5月3日前利用车牌号码及身分证字号/统一编号或自然人/工商/金融凭证或已注册健保卡及密码或行动自然人凭证(TW FidO),至地方税网路申报作业网站,登入使用牌照税线上查缴税系统直接查缴税款。另税额3万元以下者,可於113年5月3日以前,至四大超商多媒体资讯机(验证方式同线上查缴税,金融凭证除外),列印缴纳单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柜台缴纳。

该处补充说明,逾期缴纳应加徵滞纳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缴纳外,於113年5月30日前,可透过网路缴税服务网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缴纳,惟归户案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