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面来袭如遇灾害损失 记得先拍照存证再申请租税减免
【记者何弘斌/高雄报导】 2024/04/27

近日受锋面南移影响,部分地区伴随强阵雨,高雄市税捐稽徵处今(廿六)日吁请民众严防豪雨注意自身安全,如受天灾影响而有财产损失,受灾情形符合以下减免规定者,请就近向高雄市税捐处或所属分处申报减免,房屋税及地价税请於三十日内申请;使用牌照税及娱乐税请於一个月内申请,减免规定如下∶

一、房屋税∶(一)如房屋毁损面积达整栋面积五成以上,必须修复始能使用者,房屋税全免。(二)如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三成以上不及五成之房屋,其房屋税减半徵收。(三)淹水受灾每三十天淹水楼层免徵一个月,不足三十天者以三十天计算。(四)受灾户可於灾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屋坐落所属各分处提出申请减免房屋税。

二、地价税∶(一)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之土地,地价税全免。(二)受灾土地之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得於灾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该处或所辖各分处提出申请。

三、使用牌照税∶(一)汽车及汽缸总排汽量达一百五十一立方公分以上机车,因灾害受损致不堪使用或暂停使用,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废、缴销、停驶、注销登记手续者。(二)汽车及汽缸总排汽量达一百五十一立方公分以上机车,因灾害受损须修复,但未向监理机关申报停止使用者,其修复期间视为停驶期间。(三)有前二项原因者,应检附∶1.里办公处、消防、警察等有关机关开具之灾害受损证明。2.修车场(保养场)开立之维修发票(收据),并注明入、出场日期,可减徵或申请退还其未使用期间或修复期间之使用牌照税。(四)申请期限为自灾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

四、娱乐税∶查定课徵娱乐税之娱乐业者,因灾害无法营业,於灾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向该处申请扣除因灾害致未营业之天数,按比例核减当期之娱乐税。

如欲进一步了解相关资讯,可查询高雄市税捐处网站(https://www.kctax.gov.tw)/主题专区/天然灾害减免,或拨打免费服务专线○八○○○○○三二一洽询;另有关个人或营业人之财物损毁,涉及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及菸酒税等之减免申请,请向所在之国税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