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水利局严审出流管制计画落实督导 汛期前完成核定案件出流管制查核
【记者李嘉祥/台南报导】 2024/04/27

▲南市水利局严审出流管制计画落实督导,并於汛期前完成核定案件出流管制查核。(记者李嘉祥摄)
近年极端气候日渐严重,短延时强降雨造成地区性积淹水威胁与日俱增,为避免台南市大型土地开发利用行为影响周边区域排水衍生水患问题,水利局积极落实出流管制计画审查及监督作业,113年度汛期前已针对辖内48处核定开发案件进行施工及使用期间督导查核,严格要求开发单位确实依核定计划书内容施工,已完工的开发案则针对开发范围内集排水沟渠、滞洪池及抽排水设备等出流管制设施能否正常用作进行检查。

水利局长邱忠川表示,市长黄伟哲积极招商有成,近年民间投资案、市地重划及工业区辟建等大型土地开发利用申请案为数众多,因土地开发导致该地区地表不透水面积增加、入渗率降低,如遇极端瞬间强降雨,将使得地表迳流加速流入周边既有排水系统,增加区域排水负担也提高淹水风险。

邱忠川说,水利局确实依照水利法出流管制专章规定,针对土地利用面积大於2公顷开发案件,需依法提送出流管制计画并经审查核定後开发单位方可进场施工;截至今年3月为止,累计已核定107件申请案,其中包含「台南市北安商业区市地重划工程」、「曾文净水场扩建工程开发计画」及「三井台南高铁MOP开发案」等重大开发案件,总滞洪量逾1340万吨。

邱忠川指出,经济部水利署为因应气候变迁,订定开发行为出流管制规范,其标准相当严格,藉由设置滞洪池、蓄水设施或利用LID规划增加基地内透水保水量,将开发後所增加的地表迳流滞蓄於基地内,不得将其任意移转至他处,开发基地亦应详加规划排水设施,且不得影响周边原有排水机能;此外,开发基地如位处高淹水潜势区域,更须纳入淹水补偿概念,将淹水体积一并计入开发後所需滞洪量体,确保开发不致增加周边防洪负担。

邱忠川强调,开发计画如依照水利法规范做好出流管制,既可促成经济发展,亦不会造成基地周边区域淹水危害;南市出流管制计画目前均委托专业技师公会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审查作业,已进入施工阶段或完工运转的开发案,亦委托专业技师公会协助办理施工督导、完工检查及使用期间查核,针对滞洪池是否清淤、维持有效滞洪空间、进出流口是否通畅不阻塞及抽水设备启动运转测试等项目进行检查,并指导开发单位了解各设施维护管理要领,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将积淹水可能降到最低,水利局亦会以最严谨的态度落实审查开发计画,并於开发案各阶段加强查核,严格把关审核,共同打造韧性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