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管處籲水域遊憩活動業者及遊客 遵守禁、限制水域規範
【記者王先國/綜合報導】 2024/05/02

澎湖四面環海擁有潔淨海域、沙灘,是夏季水上活動旅遊熱門勝地,為維護水域遊憩活動的安全,觀光署澎管處已針對澎湖國家風景區內九處(目斗嶼海域、吉貝沙尾地區海域、姑婆嶼、隘門海域、青灣內灣海域、山水海域、嵵裡沙灘海域、險礁嶼海域、望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海域)禁止、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及範圍完成公告,並於四月十九日發函澎湖轄內水域遊憩經營業者,提醒帶客時應提高警覺,遵守禁止及限制事項規定,以免發生危險。

澎管處並視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管理需要,訂定「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規範,如:風浪板、衝浪、潛水、水上摩托車、香蕉船、拖曳傘、拖曳浮胎、獨木舟、水上腳踏車及滑水板活動等相關注意事項。公告於澎管處網站/旅遊指南/水域遊憩專區(https://reurl.cc/v0ypye)提供水域遊憩活動合法業者、救生員名單,以及活動禁止、限制、注意事項等活動安全資訊。

澎管處籲請澎湖地區旅行社、旅遊等相關業者,為遊客安排水域遊憩活動行程時,應慎選合格經營業者,更別忘了檢視其所投保責任保險及救生員等資料是否備齊,切勿讓消費者的權益受損。

另因應近年自由潛水活動興起,交通部一一三年四月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潛水活動新增「自由潛水」態樣,並增訂帶客從事自由潛水相關規定:帶客從事水肺潛水或自由潛水活動者,應持有國內或國外潛水機構的合格潛水教練能力證明,其中自由潛水每人每次以指導四人為限,若有符合規定的助教則可增加到六人。從事「自由潛水」活動者應攜帶之浮力標位設備,及應有熟悉潛水區域且符合前條規定之人員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