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持续精进合理化检察官工作负担 改善工作环境
【记者王先国 /综合报导】 2024/05/05

法务部对於立法院日前邀学者专家及各方代表,召开「如何简化侦查、审判诉讼程序与书类制作及人力增补」公听会,法部部表示感谢立法院关注检察官案件负荷超载问题,亦全程在场聆听相关宝贵意见。会中学者专家建议放宽行政管考、简化书类、建置远距讯问设备、妥适办理再议、检察官助理法制化及相关修法,法务部均已积极进行中,并有初步成效,法务部并提出说明∶

一、修正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实施要点,放宽办案期限管考∶法务部已修正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实施要点第35点,并於五月二日函颁新修正之实施要点,适度延长一般侦查案件及该点所列各类案件之办案期限(一般侦查案件为一年;医疗纠纷案件及非属经济犯罪案件之诈欺、背信、侵占案件为一年六个月;重大刑事案件为六个月;再议案件为四个月;刑事执行案件为九个月;检察官参与民事及非讼事件为四个月),并考量女性同仁产假之照护需求,请假期间均不算入办案期间,以达减轻检察官工作负担之目的,并兼顾民众诉讼权保障。

二、研议不起诉处分定型化例稿∶法务部责由台湾高检署研议完成妨害名誉及诬告罪等不起诉处分定型化例稿供检察官参用,未来将持续针对特定类型犯罪研议定型化例稿之可行性,以减轻制作书类负担。

三、改革再议制度,避免案件重复发回∶法务部自107年1月1日起改革再议制度,修正「检察机关妥速办理刑事案件实施要点」第13点规定(即第二次以上送再议之案件若侦查未完备,上级检察署以自行侦查为原则),减少再议案件发回次数,避免案件重复发回。

四、内勤人犯以远距视讯解送∶法务部於111年5月1日开始试行「内勤案件以远距视讯解送」制度,遇轻罪(如轻微窃盗、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之罪、无肇事酒驾案件)且被告自白者,经被告同意并记明笔录後,检察官可准予警方以视讯方式解送,有效缩短轻罪案件实际解送所耗时间,并减轻检察机关人力负荷及检察官等待解送所费时间,已於111年12月1日起推展至全国各地检署。

五、法务部持续推动检察官助理法制化∶法务部因应打诈纲领1.5版提出检察官助理机制并行,於去年起开始进用检察官助理,各地检署进用成效良好,前已拟具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於112年11月17日函请行政院会同司法院研商,并於113年2月5日、4月30日函复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补充相关资料,持续推动检察官助理法制化。

六、积极研修法制∶公听会专家学者提出扩大不予解送范围、减缩职权送再议案件、微罪转介自诉制度等修法建议,涉及司法院主管之刑事诉讼法修正,法务部将研议并提供司法院作为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