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追討廢棄物處理費敗訴 市府:爭議無關續約
【記者林玉棋/基隆報導】 2024/05/07

針對媒體報導基隆地方法院五日審結,基隆市政府於二○○八年至二○二三年間與永盛公司簽訂廢棄物最終處置場BOO設置計畫,認定市府敗訴,須支付全額處理費。對此,基隆市環保局昨(六)日澄清及補充以下說明:

一、本案於林前市府時代,永盛公司以七堵BOO廠設備整修為由,暫停處理基隆市政府所交付之底渣,前任市府因此將底渣一點五萬噸存放於天外天緊急暫置區內,當時議會針對這一點五萬噸底渣是否應放置於天外天有諸多討論,並凍結預算,要求環保局進行檢討並審慎處理。

二、後續基隆市環保局要求永盛公司依約處理一點五萬噸底渣,經永盛公司提出「天外天掩埋場暫置區之底渣分選再利用計畫書」經核定同意後開始作業,並於一一一年處理完成,並於林前市府時代核定。惟經議會討論及檢討,對於永盛公司所進行之處理作業尚有疑慮,環保局為求謹慎,在一一二年初時進行第二次採樣檢驗,結果確認不合格,故將該筆委託處理費暫停撥付。

三、本案依法院判決基隆市政府敗訴之理由,因暫存焚化再生粒料下方本為掩埋場,且無法排除有天氣、人為因素而導致雜質混入。經市政府與律師討論後,尊重法院判決,並不再上訴,後續將依法及相關程序給付永盛公司該筆委託處理費。

四、本案為永盛公司於「基隆市政府鼓勵民間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BOO設置計畫」契約期間執行業務之履約爭議,與一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合約到期後與永盛公司續約與否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