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 5年內累犯加重罰
【記者蘇春瑛/新北報導】 2024/05/07

▲無照駕駛五年內累犯加重處罰。(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交通違規無照駕駛加重處罰新制自去(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起實施,小型車、機車駕駛人若五年內無照駕駛累犯即加重處罰,每次違規皆處罰鍰新臺幣二萬四千元,若於酒駕吊銷駕照期間再次駕車,除原無照罰鍰外要再加罰新臺幣一萬二千元,等於一次無照駕駛違規最高會被罰三萬六千元。

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北市今年一至三月無照駕駛違規共計一萬一千九百九十七件,其中五年內累犯無照駕駛違規有九千四百一十六件,占近總數八成;相較新制實施前同期(一一二年一至三月)無照駕駛違規件數一萬四千七百零一件,減少約百分之十八,新制實施加重處罰後略見成效。

依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無照駕駛機車可處罰鍰新臺幣一萬二千元至一萬八千元,小型車可處罰鍰新臺幣一萬八千元至二萬四千元;於五年內違反前開規定第二次以上者,每次即處罰鍰新臺幣二萬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