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快篩惹議 食藥署:效期內可正常使用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2024/05/09

即期快篩議題惹議,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即期就是還沒有過期,只要在有效期限內都是可以正常使用,過期的快篩就依廢棄物的方式建議丟棄。

為有效運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疾管署委請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自今年五月六日起於全台四千五百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並依藥師公會規劃之試劑發放點,配送八四四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至藥局,包括效期至一一三年五月底約一八四萬劑、一一三年六月六六○萬劑。

疾管署表示,這批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係於疫情指揮中心期間時所採購,當時盤點後疫情時期,新冠肺炎亦會持續在社區中,將效期可達今年的快篩試劑留存做為物資整備於今年使用,所以今年發放時試劑效期較短。

另依試劑廠商提供的資訊,快篩試劑均能有效偵測目前COVID-19主流變異株,且社區目前仍有COVID-19疫情傳播風險,建議有呼吸道症狀或有需求的民眾索取並自行篩檢。

此次發放作業,疾管署與藥師公會合作,由藥師公會詢問藥局協助發放意願後,提供疾管署配送名單與配送數量,有多數藥局響應,疾管署依該名單通知委託物流廠商配送家用快篩試劑至各藥局。自發放以來,國人索取十分踴躍,許多藥局已發放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