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揽公会探讨海商修法与海揽业相关议题 精辟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3/11/29

▲海揽公会「海商修法与海揽业相关议题之探讨」研讨会,理事长黄石(中)、法规组召集人叶建明(左二)、副召集人吴俊泽(右一)、海商法专家学者王肖卿教授(左一)、海大海洋法律与政策学院院长饶瑞正(右二)。(记者陈维强摄)
海揽公会法规组昨(二十八)日举办「海商修法与海揽业相关议题之探讨」研讨会,邀请海商法专家深入解析修订条文与海揽业切身议题及实务关联,由於目前修法将迈入下一个进程,攸关海上运送船、货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关系的厘清,其涉外性质与国际贸易、全球供应链亦密不可分。

海揽公会理事长黄石、法规组召集人叶建明、副召集人吴俊泽昨出席研讨会,海商法专家学者王肖卿教授应邀主讲「本次海商修法与对海揽业的关系」,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学院院长饶瑞正主讲「海商法的立法战略」,召集人叶建明针对与海揽业者实务相关的法条修正进行说明与因应,并与该会与会会员公司共同探讨交流意见,内容精辟。

由於海商修法将迈入下一个进程,且攸关海上运送船、货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关系的厘清,加上其涉外性质与国际贸易和全球供应链密不可分,尤其是科技的进步,电子单证的应用更新与普及,凸显现行条文确有不足与修订的必要。

昨会中提到有关电子单证与电子运送纪录及载货证券,以及有关求偿时效与对第三人之追偿请求权、航行中遭难之约定运费与运费给付、免责事由之赔偿责任、甲板货载之运送契约及责任归属等。

王肖卿教授提到本次修法对海揽业之影响,「货物运送」章针对定航,有两位主角,海揽业即是其中之一,运送人与托运人是定航最重要的两个角色。海揽业半居托运人,半居运送人,受影响最大。

饶瑞正院长指出,海商法之教学、研究、发展及其立法、司法政策,应思考海商法之国际性,重视其国际法本质,应以全新之国际法、国家海洋政策视野,评价海商法,不受海商法为民事特别法、传统商事法及民商合一之立、司法框架之传统体例及见解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