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游戏用枪及零附件 应检附警政署证明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4/01/26

报运进口低动能游戏用枪及其零附件,应检附内政部警政署同意文件或不列管证明。台北关表示,自低动能游戏用枪依规定列管迄今,仍有进口人未谙规定,输入前未先取得警政署同意文件或不列管证明,或同时申报枪枝及其零附件者,仅检附枪枝之同意文件,误以为零附件无需取得同意文件或不列管证明。

为防止非制式枪枝之改造危害治安,内政部已於一一一年九月五日发布「低动能枪枝输入审查规定」,且经济部同日公告修正限制输入货品表,就输出入货品分类号列第9304.00.00.40-7号(射击动能低於二十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弹簧、空气或瓦斯枪枝)及第9305.99.00.10-4号(射击动能低於二十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弹簧、空气或瓦斯枪枝之零件及附件),新增输入规定代号「三六四」,规范进口枪枝或枪枝之零件及附件,因此进口枪管、滑套(转轮)、枪机等为金属材质者,依规定应检附警政署同意文件;如非属前述者,亦应检附该署核发之不列管证明文件。

台北关表示,依据「低动能枪枝输入审查规定」第二点第二项规定,进口人应於输入三十日前向警政署提出申请;进口人如未检附同意文件,海关将迳依「游戏用枪进出口通关查验要点」第七点第二款及「内政部警政署与财政部关务署执行低动能枪枝查验工作联系作业要点」规定,通报警察机关协同判断,或将样品送警政署实物查验,恐生货物延迟通关情形。

为维护商民权益,台北关提醒输入低动能游戏用枪及其零附件前,应先申请取得同意文件或不列管证明,於通关时依规定诚实申报,并检附相关文件供核,以利加速货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