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署公告113年度经济部辅导会展产业减碳申请须知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4/02/17

为推动台湾会展业者进行节能减碳,提供业者节能减碳辅导,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十六日公告「一一三年度经济部辅导会展产业减碳申请须知」,申请受理期间即起至八月三十日或经费用罄之日止。

公告指出,企业至多得申请二项疫後特别预算推动产业及中小企业升级转型专案之辅导措施,包含∶「辅导中小企业运用智慧科技行销」、「辅导中小企业建构数位能力开发海外客户」、「辅导中小企业提升出口产品低碳包装设计能力」、「协助加工食品业者全球布局」、「辅导会展产业减碳」,如遇企业申请三项以上措施,将依报名各措施时间排序,仅核定前二项措施。企业如已申请一一二年度「辅导会展业者减碳」并受辅导,不得重复申请一一三年度「辅导会展产业减碳」。该申请须知所需经费,由中央政府疫後强化经济与社会韧性及全民共享经济成果特别预算支应。

至於申请资格须为依法办理公司登记、商业登记、有限合夥登记之营利事业,或无上述登记而有税籍登记之营利事业,且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之业者(指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一亿元以下,或经常雇用员工数未满二百人之事业)。会展业者所营事业项目登记须包含会议及展览服务业(营业项目代码∶JB01010)之专业会议服务业、专业展览服务业、会展场地业、会展装潢业或其他经执行单位认定从事会展相关产业之事业。

参展业者须於一一三年参加我国办理之国际展览(指国外直接参展厂商数达百分之十以上或来自六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之商展),且摊位面积达五十四平方公尺或标准摊位达六个,企业之资本组成不得含陆资。

本年度辅导名额为二十五家业者,参展业者至多五家,若申请业者家数大於辅导名额,执行单位将依企业规模、过去三年承办会展活动规模及曾执行之绿色永续相关作为择优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