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授权政策∶
1.何种情形下,您可自由使用新闻报导而不需取得授权呢?
为报导、评论、教学、研究或其他正当目的之必要,在合理范围内,得引用已公开发表之著作。若您在合理范围内「引用」新闻报导内容,则依前述规定您无须取得授权,但须依据著作权法第六十四条注明出处。
若您对於您的利用方式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范围不确定时,建议您来信向本社询问。

2.什麽情形下利用新闻报导需要申请授权?
如果重制、转载本社新闻报导的全部,则属於需要取得授权的范围,未经本社同意而利用,则会有侵害著作权的问题。
若您对於您的利用方式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范围不确定时,建议您来信向本社询问。

3.教学为目的利用新闻报导编制为教科用书或辅助用品,要申请授权吗?
需要,且需依智慧财产局规定之标准给付使用报酬。
利用新闻报导编制为教科用书或辅助用品,则依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必须将利用情形通知我们,且依智慧财产局规定之标准给付使用报酬。
智慧局所规定的使用报酬(未税)如下∶
新闻报导语文著作,每篇著作每千字新台币一千元,不满一千字者以一千字计算。新闻报导摄影著作,每张著作新台币五百元,若使用於封面或封底则为一千元。

4. 网站上转载新闻报导需不需要申请授权?
目前台湾新生报的新闻报导,均已於著作权政策中明确标明未经授权不许转载,若需转载台湾新生报电子报之新闻标题(指当日新闻标题之全部或特定领域的新闻标题,不含单一新闻标题的利用)、新闻摘 要、新闻全文或新闻图片,并张贴於贵网站(含企业内部网站)或贵电子报内,透过网际网路或企业内部网络传送,供第三人浏览者,不论贵网站或贵电子报性质营利与否,皆需申请台湾新生报授权。

5.网站上转载新闻报导如何申请授权?
我要申请授权∶告诉我们您需要的授权内容与用途,或请电(02)8772-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