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驚見雪橇犬拉代步車上路?!

▲埔里警提醒遵從行動輔具使用規範。(圖:警方提供)
有熱心民眾在埔里鎮信義路上目睹一輛電動代步車緩緩行駛,車上使用者疑似由犬隻牽引車體,引發不少用路人關注與討論,埔里警分局特此提醒,(醫療用)電動代步車雖名為無牌小型慢速車輛,但仍須遵守「行人」特定使用規範,確保行車與行人安全。
電動代步車乃根據「醫療器材管理辦法」定義中其中一項,若民眾使用電動代步車或輪椅行駛於道路上,依據交通部相關函釋,則視為行人,務必行駛人行道或靠邊行走,過馬路時亦要行走行人穿越道,電動代步車係供行動不便者於短距離代步使用,其不屬汽車或機車範疇,免掛牌照亦無須駕照,但必須在人行道或無設置人行道路段盡靠道路右側行駛。
警方強調,代步車不得由他人或動物牽引行駛於道路上,此舉恐導致行駛方向難以控制,不僅威脅使用者自身安全,亦恐對其他用路人造成潛在風險,民眾若發現類似情形,建議立即協助勸導或通報警方協助,以避免事故發生,從理解規範、落實自律做起,才能共創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埔里警分局除持續加強巡邏、稽查與宣導外,也呼籲家屬與照護人員應加強陪同與協助,切勿讓行動輔具成為道路危險源。
電動代步車乃根據「醫療器材管理辦法」定義中其中一項,若民眾使用電動代步車或輪椅行駛於道路上,依據交通部相關函釋,則視為行人,務必行駛人行道或靠邊行走,過馬路時亦要行走行人穿越道,電動代步車係供行動不便者於短距離代步使用,其不屬汽車或機車範疇,免掛牌照亦無須駕照,但必須在人行道或無設置人行道路段盡靠道路右側行駛。
警方強調,代步車不得由他人或動物牽引行駛於道路上,此舉恐導致行駛方向難以控制,不僅威脅使用者自身安全,亦恐對其他用路人造成潛在風險,民眾若發現類似情形,建議立即協助勸導或通報警方協助,以避免事故發生,從理解規範、落實自律做起,才能共創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埔里警分局除持續加強巡邏、稽查與宣導外,也呼籲家屬與照護人員應加強陪同與協助,切勿讓行動輔具成為道路危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