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稅納保官駐點監理所 與民有約
【記者陳秋香、何弘斌/高雄報導】 2023/04/26

一一二年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於四月一至三十日開徵,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為主動服務民眾,將於二十八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於高雄監理所(鳳山區武營路三百六十一號)舉辦「與民有約」活動,宣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提供稅務諮詢與協助,民眾可善加利用。

高市稅處表示,該處目前設有十名納保官,協助納稅者進行稅務案件溝通協調、受理稅務案件申訴陳情及提供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之諮詢服務,致力公平合理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該處納保官說明,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三日加徵一%的滯納金,因四月三十日至五月一日適逢例假日及勞動節,一一二年全期自用汽車、上期營業用汽車及一百五十一cc以上機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截止日順延至五月二日,於五月三至五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但不加徵滯納金,但自五月六日起將加徵一%滯納金,每三日再加徵一%,最高加徵至十%,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留意繳納期限,以免荷包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