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行經行人專用道 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2024/04/16

人車爭道容易發生車禍意外。鑑此,警方表示,專門提供行人使用的專用道等,各類車輛行經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尊重行人的路權。

警方指出,行人路權的基本概念,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就像行人專用道和行人穿越道,便是專門提供行人使用,各類車輛不得侵占、行駛於行人專用道,而行人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路權,各類汽機車都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不過,行人享有行人路權的同時,也需遵守有關行人在道路上需遵守的交通法規,若行人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也是會被警方依法告發罰鍰。

一般行人違規被告發的項目,包括不依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或警察指揮行進;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鐵路平交道,或不在劃設人行道的地方通行,行人若違規遭到告發,將被罰鍰或接受一至二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