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被註銷 6個月期滿檢驗合格可申領新牌上路
【記者陳秋香、何弘斌/高雄報導】 2024/04/10

高雄市區監理所今(十)日表示,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車牌,如號牌已遭註銷,仍違規使用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汽車所有人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見圖)

一般來說,車輛號牌會被註銷的緣由過半是因逾期檢驗所致,而號牌遭註銷,若該車仍要繼續使用,須待六個月註銷期滿後,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始能重新申領新牌上路;但若該車已老舊不堪使用,則建議速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

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使用已註銷號牌車輛上路,不僅違法,且逾期檢驗的車輛性能恐危及用路安全,所以切勿駕駛遭註銷號牌車輛!另外,針對已註銷號牌卻仍停放於路邊停車格之車輛,高雄市區監理所亦與警方擴大加強查緝,請車主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