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被注销 6个月期满检验合格可申领新牌上路
【记者陈秋香、何弘斌/高雄报导】 2024/04/10

高雄市区监理所今(十)日表示,车辆行驶道路应悬挂有效的车牌,如号牌已遭注销,仍违规使用行驶道路或於道路停车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处汽车所有人三千六百元以上一万零八百元以下罚缓,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及扣缴牌照。(见图)

一般来说,车辆号牌会被注销的缘由过半是因逾期检验所致,而号牌遭注销,若该车仍要继续使用,须待六个月注销期满後,经公路监理机关检验合格,始能重新申领新牌上路;但若该车已老旧不堪使用,则建议速至公路监理机关办理报废登记。

高雄市区监理所呼吁,使用已注销号牌车辆上路,不仅违法,且逾期检验的车辆性能恐危及用路安全,所以切勿驾驶遭注销号牌车辆!另外,针对已注销号牌却仍停放於路边停车格之车辆,高雄市区监理所亦与警方扩大加强查缉,请车主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