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综所税 健保费、补充保费可全额列举扣除
因应五月报税季到来,健保署提醒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时,一一三年度健保费和补充保险费可以全额列举扣除,不受全年保险费扣除额上限限制。
民众办理综合所得税申报,可透过连结「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使用综合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缴税系统,於完成身分验证後,即可下载一一三年度健保费和补充保费资料,免检附缴费单据,作业简便又快捷。
健保署表示,若民众需要一一三年度健保费缴费证明,即日起亦可利用下列管道取得∶一、健保快易通APP∶点选「健保柜台」>「健保费缴纳」>「保费缴纳证明」项下,可申请将缴费证明寄至指定的电子邮件信箱。
二、健保署全球资讯网(https://www.nhi.gov.tw)∶点选「网路柜台」>「承保网路柜台」>「一般民众」>「个人健保资料网路服务作业」项下,使用自然人凭证或已完成注册的健保卡登入後,即可於「各类证明申请及列印作业」>「保费缴纳证明(年度报税)线上列印作业」申请下载。
三、统一超商之多媒体资讯工作站∶点选「申办服务」>「政府/学校便民服务」>「自然人凭证e政府服务专区」>「健保缴费证明列印」项下,使用自然人凭证登入後即可列印,惟需自付列印费。
四、在乡(镇、市、区)公所加保的民众,可携带个人身分证正本,向加保的乡(镇、市、区)公所、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或联络办公室申请;在公司(行号)或工会(农会、渔会)投保的民众,请向您投保的公司(行号)或工会(农会、渔会)申请。
五、补充保险费扣费证明,请向各扣缴单位申请。民众如对上述取得管道有疑义,请拨打健保署免付费谘询专线0800-030-598,手机请改拨(02)4128-678洽询。
民众办理综合所得税申报,可透过连结「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使用综合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缴税系统,於完成身分验证後,即可下载一一三年度健保费和补充保费资料,免检附缴费单据,作业简便又快捷。
健保署表示,若民众需要一一三年度健保费缴费证明,即日起亦可利用下列管道取得∶一、健保快易通APP∶点选「健保柜台」>「健保费缴纳」>「保费缴纳证明」项下,可申请将缴费证明寄至指定的电子邮件信箱。
二、健保署全球资讯网(https://www.nhi.gov.tw)∶点选「网路柜台」>「承保网路柜台」>「一般民众」>「个人健保资料网路服务作业」项下,使用自然人凭证或已完成注册的健保卡登入後,即可於「各类证明申请及列印作业」>「保费缴纳证明(年度报税)线上列印作业」申请下载。
三、统一超商之多媒体资讯工作站∶点选「申办服务」>「政府/学校便民服务」>「自然人凭证e政府服务专区」>「健保缴费证明列印」项下,使用自然人凭证登入後即可列印,惟需自付列印费。
四、在乡(镇、市、区)公所加保的民众,可携带个人身分证正本,向加保的乡(镇、市、区)公所、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或联络办公室申请;在公司(行号)或工会(农会、渔会)投保的民众,请向您投保的公司(行号)或工会(农会、渔会)申请。
五、补充保险费扣费证明,请向各扣缴单位申请。民众如对上述取得管道有疑义,请拨打健保署免付费谘询专线0800-030-598,手机请改拨(02)4128-678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