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交局簽市府第一份團體協約
【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2025/05/09

▲南市交通局長王銘德與工會理事長方柔斐在勞工局長王鑫基與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林昌隆見證下簽訂團體協約,成為南市政府第一個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的局處機關。(記者李嘉祥攝)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昨(八)日舉辦團體協約簽約儀式,交通局長王銘德與工會理事長方柔斐在勞工局長王鑫基與台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林昌隆見證下簽訂團體協約,成為南市政府第一個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的局處機關,雙方承諾秉持良性互動、誠信協商精神,落實良好勞資關係,創造勞雇雙贏。

王銘德局長表示,市長黃偉哲重視勞工權益,該局與工會歷經前期討論與溝通及協商會議後,去年十一月就協約各條文達成共識,今年經市府核可簽訂,有效期間三年,除依法保障收費員工時條件,協議視給予彈性上下班、應到勤時間前後半小時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結束時間;另為激勵收費員士氣、提升停車收費績效,加給油料補助費、工作獎勵金及全勤獎金等也納入團體協約中。

方柔斐本身也是停車收費員,她說,工會會員以收費員為主,目前有六十八人,平均年齡五十七歲,希望勞動條件可以得到保障,簽署團體協約是工會多年努力爭取重要成果,未來也持續為會員爭取良好待遇與工作環境。

王鑫基局長指出,團體協約簽訂意義不僅在於條文約定,更重要的是建立雙向溝通平台,讓勞資雙方在制度中對話、在規範中合作,除能強化內部團結,也有助於提升行政效能與服務品質;此份團體協約是公部門推動勞動權益保障、落實良好勞資關係的具體展現。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陳英傑強調,此次團體協約優於職安衛生法規定,不分年齡,提供所有會員每二年補助健康檢查費用一次,以保障同仁身心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