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地价税各项优惠税率 22日前须提出申请
【记者廖建智/嘉县报导】 2023/09/04

嘉义县财政税务局表示∶112年地价税订於112年11月1日开徵,依据土地税法第41条及土地税减免规则规定,得适用特别税率之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应於每年地价税开徵40日前(即9月22日)提出申请,逾期申请者,自申请之次年开始适用。

该局进一步说明,每年地价税开徵时,很多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之土地,纳税人都是在接到地价税单时才提出申请,尤其是自用住宅用地最多,依据上述相关规定,得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之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应於每年地价税开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请,如未於9月22日前(含当日)提出申请,仍仅能自下年度才可适用。

该局提醒大家,您的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加油站、工业用地、寺庙用地等可适用优惠税率者,或依土地税减免规则规定得申请减免地价税者,如既成巷道、骑楼地等,土地所有权人或典权人请在地价税开徵40日前提出申请,不要错过节税的机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