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历史建筑、纪念建筑 100%免徵房屋地价税
【记者王世明/基隆报导】 2024/01/15

基隆市税务局指出,为保障历史建筑坐落土地所有人的财产权益,文化资产保存法第99条已於去(一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布修正,本次的修正重点除公有古迹、考古遗址、历史建筑、纪念建筑及其所定著之土地纳入免徵房屋税及地价税之范围外,并将私有历史建筑、纪念建筑,由原本得在50%范围内减徵房屋税及地价税,扩大修正为全数100%免徵房屋税及地价税。

基隆市税务局局长欧秋霞表示,文化资产保存法除了第41条增订历史建筑、纪念建筑所定著的土地得为容积移转外,第99条并修订免徵房屋税与地价税。为了维护民众权益,有关修法後之私有历史建筑、纪念建筑等减免房屋税及地价税部分,税务局将与本市文化局跨机关合作,透过该局所提供资料,采主动办理房屋税与地价税之免徵,免除民众申请舟车劳顿,同时减轻民众荷包负担。

税务局欧秋霞局长说明,统计截至目前基隆市符合历史建筑等减免计有房屋税五件、减免房屋税额六十万八千七百三十六元;地价税计二十三笔土地、减免地价税额五十二万二千八百九十四元,核准免税公文税务局将寄送通知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