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柜违规使用未经核准封条 基隆关提醒遵守相关规定
【记者赵智伟/基隆报导】 2024/03/26

基隆关近期发现有业者在进口货柜使用未经核准的自备封条,或未优先加封在货柜右侧柜门内杆等违规情形。鉴此,基隆关再次提醒业者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受罚并延误通关。

基隆关表示,部分进口货柜於国外便已加封封条,但所有进口货柜运至国内卸岸时,相关业者即须自行检查是否加封封条,若无封条,业者就要使用经海关许可的自备封条加封,以落实货物运送安全。

基隆关近期发现有业者未落实规定,使用未经核准的自备封条,或未优先加封於货柜右侧柜门内杆,造成货柜运送漏洞,甚至让私枭有机可趁。

基隆关表示,依据业者使用自备封条许可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海运运输业者与海运承揽业者可向海关申请使用自备封条,但每二年应重新提出校正申请;若多家船务代理业处理同一港口业务,而自备封条仅使用一种款式,则需各自向海关申请核准,而未经核准或逾期未经校正使用的封条皆不合法。

基隆关指出,货柜加封封条应优先加封在货柜右侧柜门内杆,海关也会要求业者在进出口货柜的加封作业中,注意封条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若有封条损坏、未固封、封条号码不符等情况,应向海关申请监视加封。

另外,运输业者及集散站业者在各阶段作业完毕後,依规定应即时将实际资料登录在货柜动态资料库,确保纪录的正确性。例如,货柜右侧柜门外杆已加封,业者再加封另一支自备封条或海关封条於右侧柜门内杆时,应将内、外杆封条号码同时记录在该项货柜动态项下正确栏位,有助於厘清责任。

基隆关提醒相关业者,应遵守自备封条相关规定,落实办理货柜卸船、进站作业,若违反封条加封规定,经海关查获,将依运输工具进出口管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新台币六千元至三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