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修法 延長漁船汰建新造期限
【記者夏萬浪/台北報導】 2023/07/12

農委會漁業署為提供漁友規劃漁船汰舊換新期程,考量漁業資源及國際漁獲配額壓力等,日昨發布「漁船建造許可及漁船證照核發準則」,相關期限最長可達十五年。

漁業署表示,發布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船證照核發準則」,業者在一一四年前完成解體漁船,可延長汰建資格期限,最長可達十五年;另漁船建造期限由二年延長至五年,大幅增加漁業經營之彈性,並解決漁船(筏)滯港問題,以保持漁港提供作業漁船足夠停泊空間。

漁業署指出,該準則修訂後,一一二年至一一四年間申請漁船解體,並於核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解體者,將分別依申請年度給予十五年、十二年及九年之汰建資格,給予漁船主充分之時間調適,亦可解決部分漁船滯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