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陪侍場所簽帳消費遭檢舉 記過處分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2024/04/25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的一名林姓警員,連續到有女陪侍場所飲酒作樂,因常在店內碎唸,嫌東嫌西且簽單後拖延清帳,引發店家不滿,趁林員在同棟大樓其他店家召女陪侍喝酒時向督察科舉報,被督察員當場查獲。

警二分局安瀾橋派出所一名林姓警員,十五日晚間在愛一路一棟商業大樓內的有女陪侍場所喝酒時,被同棟大樓酒店業者打電話到督察科檢舉,督察員趕赴現場,當場在包廂內查獲酒酣耳熱的林姓警員,隨即帶回處理。

據了解,被檢舉的林姓警員四月間已先後多次到愛一路的這棟商業大樓內的酒店召女陪侍喝酒,數次在一家酒店消費時,常碎唸數落小姐太醜、服務不好等嫌東嫌西,且酒後簽單,拖延多日才付清簽帳,引發該酒店業者不滿,趁著林姓警員於十五日晚間在同棟大樓其他酒店召女喝酒時打電話舉報。

案經督察科深入查明後,基隆市警察局確認林姓警員違紀屬實,予以加重記過2次,並依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將林員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

分局長楊宗昆指出,該分局要求所屬恪遵各項風紀要求,嚴禁員警涉足不妥當場所,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決心,一經發現違法犯紀徵候,將主動查處,積極維護警察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