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126)-行政機關應良心執政 落實人權治國
【文/林心欣】 2024/01/21

▲民團於台灣大學舉辦「對司法獨立性探討與期許-以太極門案為例」論壇。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法律是人類社會的產物,用良心面對天理,以公正、公平、適法與合理的良心執法,司法天平即能達到正義的平衡。隨著時代大環境的演變,法律須與時俱進,並合乎情理及道德,而執法者更須在現行的政府體制與運作之上,考量社會現況,以保護人權為基準,再多加上一些理解,切莫淪為法匠,縱容惡法,導致法律殺人的悲劇。行政機關本該以良心依法行政,才能解民所苦,並落實律法的規過勸善、維護社會秩序並保有正義的初衷,上行下效,國家透過健全的法治環境,落實人權治國,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國家才可能長治久安。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司法要獨立而不是獨裁,司法應接受三權分立,最高是最高法院,最高是國會,最高是總統,分別互相牽制。因為人有惰性,只要全部拿到權力的話,一定會走火入魔。太極門案件是一個法律問題,摻雜了更複雜的政治問題,民主、法治、人權進步的國家,發生這樣一個重大的冤案假案,應該要解決的,任何人不能逃避。呼籲希望在大選之後,有魄力的總統來解決這個事情,做一個光榮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