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攬公會探討海商修法與海攬業相關議題 精闢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2023/11/29

▲海攬公會「海商修法與海攬業相關議題之探討」研討會,理事長黃石(中)、法規組召集人葉建明(左二)、副召集人吳俊澤(右一)、海商法專家學者王肖卿教授(左一)、海大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饒瑞正(右二)。(記者陳維強攝)
海攬公會法規組昨(二十八)日舉辦「海商修法與海攬業相關議題之探討」研討會,邀請海商法專家深入解析修訂條文與海攬業切身議題及實務關聯,由於目前修法將邁入下一個進程,攸關海上運送船、貨各方權利義務及責任關係的釐清,其涉外性質與國際貿易、全球供應鏈亦密不可分。

海攬公會理事長黃石、法規組召集人葉建明、副召集人吳俊澤昨出席研討會,海商法專家學者王肖卿教授應邀主講「本次海商修法與對海攬業的關係」,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饒瑞正主講「海商法的立法戰略」,召集人葉建明針對與海攬業者實務相關的法條修正進行說明與因應,並與該會與會會員公司共同探討交流意見,內容精闢。

由於海商修法將邁入下一個進程,且攸關海上運送船、貨各方權利義務及責任關係的釐清,加上其涉外性質與國際貿易和全球供應鏈密不可分,尤其是科技的進步,電子單證的應用更新與普及,凸顯現行條文確有不足與修訂的必要。

昨會中提到有關電子單證與電子運送紀錄及載貨證券,以及有關求償時效與對第三人之追償請求權、航行中遭難之約定運費與運費給付、免責事由之賠償責任、甲板貨載之運送契約及責任歸屬等。

王肖卿教授提到本次修法對海攬業之影響,「貨物運送」章針對定航,有兩位主角,海攬業即是其中之一,運送人與託運人是定航最重要的兩個角色。海攬業半居託運人,半居運送人,受影響最大。

饒瑞正院長指出,海商法之教學、研究、發展及其立法、司法政策,應思考海商法之國際性,重視其國際法本質,應以全新之國際法、國家海洋政策視野,評價海商法,不受海商法為民事特別法、傳統商事法及民商合一之立、司法框架之傳統體例及見解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