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零死亡 盼民国139年达标
【中央社台北一日电】 2023/12/02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民间团体推动「交通事故零死亡愿景」及「以人为本」主张,均於此次入法,并於本法第一条立法目的的立法说明清楚载明「为达中华民国一三九年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之目标,制定本法」。

近年来,我国重大交通事故频传,国内道路交通环境更遭外媒评为行人地狱,为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回应民间团体诉求,展现政府彻底改善道安决心,行政院在今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送至立院审议,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於十一月六日初审完成,并经党团协商,於今天院会完成三读。

由於本法为规范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与此相关的作用法需於本法施行後同步调整,交通部长王国材在立院审查会曾提及至少有一百条以上作用法需调整,为规范各级政府届时彻底落实,三读条文规定,本法施行後,各级政府应依本法的规定修正、废止或制(订)定相关法规。

为回应民间团体「以人为本」主张,并参酌欧盟道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令第四条的六项原则,三读条文规定,各级政府、事业及国民应共同维护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以人为本、伤害最低、公共运输优先、紧急车辆可通行、无障碍设计,以及落实道路公共使用等安全之用路环境及文化。

三读条文也明定,中央政府应制(订)定、推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政策与纲要计画、推动计画,并定期评估检讨及公布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推动状况;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应订定所属道路交通安全执行计画,定期评估及公布检讨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原先为任务编组的道路交通安全会报,此次直接入法,三读条文规定,行政院应召开中央道路交通安全会报,由行政院长召集专家学者、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民间团体、政务委员、相关机关首长或代表、直辖市政府及县(市)政府首长组成,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也应召开地方道路交通安全会报。

针对近日多起交通重大事故中,肇事驾驶多为长年重大违规的累犯,凸显现行制度有所缺漏,三读条文明定,中央政府为确保车辆驾驶人具备安全驾驶之技能及知识,应建立完善之驾驶人训练、考验及资格管理制度。

同时,该条文的立法说明中也载明,「中央政府应滚动检讨驾驶人训练、考验及资格管理,包括驾驶执照分类、申请考验、知识技能测验、持有资格、更换新照、无照驾驶处罚、优良驾驶奖励(如日本金色驾照制度),建立完善驾驶人管理制度,并纳入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纲要计画。」

有关交通安全教育部分,三读条文规定,各级政府为充实与形塑全民道路交通安全知能及文化,应於各教育阶段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鼓励道路交通安全专业机构的设立,以推广道路交通安全宣导活动。

为让各界了解道安执行情况,三读条文明定,各级政府应定期公布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计画等必要资讯,包含道安会报会议纪录、事故统计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