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性暴力事件延烧 应加重罚则
2024/04/11

性暴力事件是许多人挥之不去的噩梦,从去年造浪者影集的片段烧出一连串Metoo事件,至今依然在延烧。每一次新闻、社群媒体效应,对於受害者而言都是二度、三度的伤害。面对系统性性暴力事件,立委呼吁,除了加重罚则之外,更要从源头管理、事後谘商辅导、教育等方面多管齐下。

立委陈菁徽提到,目前查缉数位性犯罪的资源过於分散,如警政体系、通传会所管理的i-WIN以及数发部等,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统筹机制。因此要求行政院尽速设立专责机关整合现有资源,与境外平台接洽,下架外流境外性影像。并调查数位性犯罪,成立性犯罪者资料系统,强化执法效率,最後提升员额人力以及充足预算,淫除犯罪组织之根源。另,要在公共设施设计纳入反偷拍思维,不论国中小或是高中、大学,都应办理防针孔偷拍教育训练,并且各校都应订定「提升校园安全及性别隐私防针孔偷拍作业计画」,落实校园安全。并透过修法将反偷拍思维纳入公共设计,以及公共场域相关单位加强执行反偷拍监测,双轨并行。

为落实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三条关於性影像限制浏览或移除规定,卫生福利部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细则定明,中央主管机关得知网页资料涉有性侵害、未经他人同意摄录、未经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制作不实性影像等犯罪嫌疑情事,应通知网际网路平台业者并副知地方主管机关,地方主管机关应令平台业者於期限内限制浏览或移除犯罪有关网页资料,同时保留犯罪资料一八○日供检警单位调查侦办,未遵守者,将依法处以行政罚锾,最重可对业者「封网」。

卫福部也呼吁,民众若发现自己的性影像未经同意遭到散布,谨记「二不三要」原则∶不要删除、不要声张、要保留相关证据、要记录连结及散布者帐号等资讯、要向性影像处理中心提出申诉。此外,提醒民众,现今网际网路社群平台功能日新月异,被害人除透过性影像处理中心申诉移除性影像,为保全证据,亦可至警局报案,由检警视案件需要声请搜索扣押嫌疑人持有的性影像,并透过被害人保护命令,禁止加害人重制、散布性影像,透过司法强制手段与行政协力,杜绝性影像再次遭散布。

儿少性暴力议题持续延烧,立委也提出五大诉求,第一、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尽速检讨翻修;第二、设立性犯罪专责小组,成立性犯罪者资料系统,强化执法效率;第三、运用区块链技术合作查缉,罪犯无所遁形;第四、性暴力受害者创伤修复心理谘商系统支持;第五、公共设计纳入反偷拍,杜绝违法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