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高额或3人以上 提高刑责
【中央社台北十四日电】 2024/04/15

法务部今天说,配合政院研议打击诈欺专法,严惩诈欺犯罪及保护被害人二大方向研拟草案,高额诈欺或三人以上复合不同诈欺手段,提高法定刑责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提高假释门槛。

法务部表示,对於高额诈欺犯罪行为造成民众高额财产损害,或是三人以上共犯诈欺犯罪,并结合假冒公务员、利用广播网路管道散布、透过深度伪造等特殊犯罪手段,对民众危害性甚高,依现行刑法规定,无法全面评价行为恶性及真正发挥遏止效果,有必要提高法定刑责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严惩诈欺犯罪并保障人民财产。

为鼓励诈欺犯罪成员在犯罪後能窝里反自首或自白,协助检警追查上游诈欺犯罪核心共犯或查扣全部犯罪所得,使检察官或司法警察机关得以溯源追查,澈底瓦解诈欺犯罪组织及查扣全数犯罪所得,透过减轻或免除其刑以为诱因。

法务部指出,诈欺犯罪具有低成本高获利特性,草案明定对於提供诈欺犯罪所用之物或犯罪所得,不问是否属於犯罪行为人所有,一律没收。对於查获时无法证明与本次诈欺犯罪有关其他违法利得,若能证明为其他违法行为利得,一并没收,使犯罪者无法保有犯罪利得,澈底断绝犯罪诱因。

近年诈欺犯罪占总体犯罪比例逐年攀升,法务部认为,诈欺犯罪具有常习性是原因之一,为了使诈欺犯罪者入监服刑可以确实发挥矫治效果,有必要提高假释门槛,有期徒刑假释门槛从原本服刑超过二分之一,提高为服刑超过三分之二;累犯假释门槛从原本服刑超过三分之二,提高为服刑超过四分之三,三犯诈欺犯罪一律不得假释,矫正诈欺恶习,保护人民财产。

另外,打诈专法草案还包括提供诈欺被害人谘询转介服务,主动告知法律扶助相关规定,加强法律协助;扩大诈欺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放宽民事诉讼选定当事人限制,并减轻相关民事诉讼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