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修正禁止國人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 防止中共對台統戰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2024/05/02

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修正禁止國人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公告附件,二日發布生效。此次修正是依中共黨政軍系統現行架構調整,明確例示相關組織內涵,以精確對應實際現狀,防止中共對台統戰滲透分化,維護台灣安全與安定。

陸委會說明,九十二年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經該會會商各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中共黨政軍組織職務或為其成員,違者依同條例第90條處罰,並於九十三年訂定禁止公告。

陸委會強調,鑒於近年中共歷經多次重大組織調整,禁止公告自九十三年發布至今逾二十年未修正,內容已難精確對應中共黨政軍組織現狀,該會於是會商各主管機關推動禁止公告附件修正,並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程序,經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陸委員指出,此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針對中共黨務、軍事、行政組織,依其現行架構調整,並明確例示相關組織。

二、 增訂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例示(如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及孔子學院),並將其所屬機構、事業單位、團體、辦事處、分支機構等,均納入規範範圍。

三、 考量中共政治體制特殊,且時有組織結構、名稱變動之情形,為避免中共刻意迴避我方規範,於是將涉及國家認同或基本忠誠度、對台統戰工作,或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之中共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均納入規範,以為周妥。

陸委會表示,鑒於中共長期企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至今也不放棄武力犯台,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該會提醒國人,兩岸政經體制存在一定差異,赴陸就業應謹慎評估相關風險,並應留意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避免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