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办「新修正民事诉讼法分区说明会」 促司法资源合理运用
【记者王先国 /综合报导】 2024/01/23

总统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廿九日修正公布《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施行法》,修正诉讼费用徵收及退还标准、抗告程序、当事人书状格式等规范,司法院为利审判实务适用新法,日前分别於北(司法院)、中(台中地院)、南(高雄地院)区,共举办三场「新修正民事诉讼法分区说明会」,期使司法资源获得更有效且合理运用,促进诉讼程序,提升审判效能。

说明会由司法院民事诉讼法研究修正委员会召集人、台湾高等法院前院长李彦文主持,最高法院庭长沈方维、台湾大学法律系特聘教授许士宦担任讲座,并邀请各法院庭长、法官及律师公会律师代表参与。会中就此次修正条文之研议历程、立法目的及修正重点进行说明,并就实务上适用新法所生之法律争议,逐一解析。

司法院表示,三场说明会之进行,皆由许士宦教授先就「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裁判费之徵收」、「诉讼费用之负担及其数额之确定」、「当事人书状之提出及裁定之抗告」部分,为重点分析,再由沈方维庭长从实务面,讲述有关「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处理」、「核定裁定之救济」等议题,增进实务界对新修正《民事诉讼法》内容之了解,以助新法顺利施行,达成司法资源合理运用及提升审判效能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