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108)—谨守言论自由界线 人人都是良心第四权
【文/林歆芙】 2023/05/13

▲太极门弟子民国99年就到台北地检署控诉,遭违法滥权起诉与滥开税单。
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理事长曾建元表示,当代传播媒体的权力已散落在每个人手上,每个人都可以善用传播工具经营自媒体,都可能是新闻人。他以自己不合理的税灾案为例,透过投书媒体,并获得公民团体的声援,团结起来诉求法税改革,经过多次大规模倡议行动,给国税局产生压力,因而撤销课税处分。这个传播的力量对於政策就会发生积极的影响作用,并有机会改变政府错误的决策。

前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兼庭长袁从桢律师表示,一个国家是否真的民主?要从司法独立、言论自由、公务员是否诚实依法行政三方面来检视。如果要做转型正义,应该是让白色恐怖变得没有恐怖,而不是另一种控制。另外,发表言论者也要检讨自己,发言时能否超越政治立场,纯粹本於良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这是言论自由的界线。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前校长庄淇铭引用罗曼夫人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提到谈新闻自由要很小心,因为很可能有权力的人会藉由新闻自由来滥权抹黑和迫害,他提到媒体业者一定要有良心,有良心的媒体业者,知道腥膻色不该播,正向新闻该多播,言论要自由,不同党派应该有公平的机会来发声。

新北市新店区国丰里里长颜荣宏表示,他感受到现在的新闻状况比白色恐怖还更恐怖,尤其在税改方面的言论自由常常受到打压,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一定要凭著良心做事,不要後面一些老板的操纵而不敢言所欲言,新闻自由是第四权,希望政府应该要充分去维护,让人民有充分的言论自由。

德国欧斯纳布鲁克大学(Osnabr__k University)驻台教授/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连福隆提到德国的第5条宪法指出,国家不得设置任何控制媒体的单位,台湾的主人是人民,新闻自由日要往「人民就是主人」的方向走,「冤案」人民要自己去揭发,不要寄望政府,行政、立法、司法与媒体,都不可信,要信的只有人民自己。

真理大学法律系所教授暨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吴景钦表示,根据大法官释字689号解释,素人做直播的时候就是记者,享有新闻自由跟言论自由。他强调执行公权力的公务员是绝对不能主张新闻自由。像太极门案,检察官侯宽仁在侦查过程中动不动就放讯息给媒体,甚至上节目公开谈论案件,这是最糟糕的示范,因为滥权违法的检察官没有受到惩处,而且官越升越高,让这种侦查大公开情况至今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