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纪念日专辑(2)—人权要真相、究责与平反 应依法撤销非法课税
【文/李树】 2023/11/11

▲联合国日民团举办论坛呼吁政府平反太极门案。
台湾财经刑法研究学会理事长暨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陈志龙谈到,破坏人民的人权、和平与发展的,都应该要究责,如∶台湾法院、税法与造成919竹北事件的相关单位,如∶警察、检察官、廉政署、行政执行署等。人权三大目的是真相、究责、平反,可是在台湾没真相,没有加害人,很荒谬的是相关赔偿条例、冤狱平反却都在没有加害人的前提下制定。台湾滥权已到无法解释的地步,应该要建立纠正除错的救济制度,要公布司法滥权者名字;若坐视不管者,就是间接正犯,其实就是加害人。太极门案是非常简单的假案,假案就一定要究责、平反、还人权。

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暨仲裁人陈逸南指出,台湾现在还在後威权时期,司法税法改革都没做好。税捐稽徵法第39条第1项原来的规定是「由税捐稽徵机关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但修正条文「法院」两字不见了;又第39条第2项规定,若纳税者没缴纳1/3的税额,就移送强制执行,这已抵触宪法第16条人民诉愿权。太极门这麽简单的案子,为何国税局官员不敢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17条撤销?非法课税让人民走了27年冤枉路。

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系暨公共事务研究所合聘教授暨前考试院考试委员黄锦堂主张,太极门案应该从行政程序法第117条著手,这个行政处分是违法的,应该由原行政处分机关把它撤销,撤销是没有期限的。全世界、全国人都看得懂,相同的案件型态,怎麽会只剩下(民国81年)这一年?看在国人眼里,这是很清楚的一件事,太极门是无罪的,是不须要承担起这样的税务的金额,包括裁罚及查封拍卖等,在历史上绝对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