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纪念日专辑(3)—落实转型正义真谛 终结冤案
【文/李树】 2023/11/18

▲10月24日联合国日「禁止国家滥用司法税法迫害人权」论坛。
真理大学法律系所教授/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吴景钦认为,美国康州1985年的案件被认定误判的原因之一,是康州的法医所、检察官跟警察都是一体的,这就是公鉴定,陪审团收到了权威效应的关系。康州选择了承认错误,愿意赔偿;但台湾不是选择认错,而是让一个违法乱纪的检察官可以往上升官,而且竟然成为最需要公正客观中立的法医研究所所长,这绝对是不好的示范。
国立中兴大学法律专业学院教授李惠宗表示,司法权如同免疫系统般,是维持国家安定非常重要的机制。司法也会有判决错误的时候,这也成为最重要的问题。以前威权时代错误判决,会用转型正义来撤销确定判决;从转型正义的角度来看,撤销白色恐怖时期所做成的违法判决,的确是可以恢复的。在太极门这个指标性的案件里,如果能够得到最後的翻案,相信台湾比较理想的境界,应该是指日可待!

中华道统联盟主席林均霖表示,转型正义的原则,第一要纠正过去,第二要惩处,第三要避免未来发生。例如对待太极门不当税单的开罚,没有纠正!没有纠正哪来的惩处?没有惩处哪来的避免?甚至别谈要他们把这些事情坦诚公开,真是遥不可及啊!

律师翁意茹认为,八度被国际人权团体提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太极门案,是高度民主化台湾至今无法抹灭的污点。台湾政府认定威权统治时期的范围,仅限於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但从1996年发生的太极门案中看出,当时政府仍以威权行为来迫害太极门师徒,迫害台湾自由民主宪政秩序。面对後威权时期的政府迫害行为,转型正义亦应有所适用,始能真正平反太极门案件,落实「转型正义」的真谛。